秦朝李斯是被誰陷害而死?李斯是怎么死的?
眾所周知,李斯是輔助秦王嬴政統(tǒng)一六國的得力助手。
他主持制定了諸如郡縣制、書同文、車同軌、統(tǒng)一貨幣、《秦律》等影響深遠的制度。
按理說,李斯這么一個久經(jīng)官場,舉手投足都是大手筆的政治家,怎么會輸給一個宦官呢?
其實早在沙丘之變,秦始皇駕崩時,就已埋下了伏筆。
一、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游天下途中染病,到沙丘這個地方時病重駕崩。
死前,秦始皇留有遺詔,傳位于公子扶蘇。
知曉內(nèi)情的只有趙高、胡亥和李斯,而茲事體大,他們決定先密而不發(fā)。
趙高狼子野心,想要篡改遺詔,讓胡亥即位。
趙高、胡亥兩人密謀之后發(fā)現(xiàn),這事必須要取得丞相李斯的支持才行。
于是,趙高私下找到了李斯。
在兩人會見之前,趙高明顯是有所準備的。
從后來他們的談話中就可以看出,趙高深知李斯的心理弱點,且極具厚黑精髓。
趙高見到李斯,便開門見山:
“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與高之口耳。事將如何?”
如今,還沒有其他人知道皇帝駕崩了,遺詔和玉璽又掌握在我們手里,定誰為太子,只不過是我們一句話的事。李丞相,你看這事怎么辦?”
李斯聽后很震驚,
“安得亡國之言。此非人臣所當議也!”
趙高你怎么能有這樣的謀逆之心!
古代人們都崇尚”忠心事君”,謀逆篡位、修改遺詔這種事,無論誰都不會輕易去做的。
更何況已是位極人臣的李斯。
當然,除非價碼開得夠高,高到別人無法拒絕。
趙高當然也知道李斯不會答應,所以一連反問5句話:
“君侯自料能孰與蒙恬?功高孰與蒙恬?謀遠不失孰與蒙恬?無怨于天下孰與蒙恬?長子舊而言信之孰與蒙恬?”
蒙恬,名門之后,從祖父蒙驁這一輩開始就為秦國征戰(zhàn)沙場,三代積累,勢力極大。
況且,蒙恬本身的資歷也不遜于李斯,他曾率三十萬大軍出擊匈奴,收復河套地區(qū),監(jiān)修萬里長城和九州馳道。
論政績,蒙恬和李斯不相上下。
論政治背景,蒙恬三世為將,從秦昭王時期就開始在秦國政壇扎根,可謂名門望族。
而李斯本是楚國人,最初到秦國只是呂不韋的門客,要說真正飛黃騰達,還是向秦王上書《諫逐客書》之后。
論背景,兩人完全沒有可比性。
最要命的是,公子扶蘇最信任的人,就是蒙恬。
假以時日,扶蘇真的登基為帝,李斯如何能比得過蒙恬。
趙高狠狠地摳住了李斯的痛處。
李斯也自知不如,回答說”此五者皆不及蒙恬”。
趙高聽了, 知道對方已經(jīng)掉入自己的圈套了,立刻乘勝追擊。
“我在秦宮之中管事二十多年,從來沒見到過被罷免的國相、功臣有封爵,傳給下一代的,他們?nèi)慷急粴⒙旧硗隽恕?/p>
公子扶蘇即位一定會任命蒙恬為丞相,到時候,您能不能帶著點爵位退休回鄉(xiāng)都是問題了。
而胡亥心地善良,仁慈厚道,對士人禮待有加,皇帝二十多個兒子里沒有誰比得了他的。
您思考一下再決定吧。”
這里先點明了李斯支持扶蘇之后的下場,又拿胡亥的仁厚來做對比。
要么死路一條,要么繼續(xù)高官厚祿,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孰利孰弊,顯而易見,您選哪個?
無論李斯如何百般推脫,可現(xiàn)實的利害關(guān)系就擺在眼前,最后也只能”仰天而嘆,垂淚太息”,加入了趙高的篡位團伙。
其實不難看出,從趙高想要篡改遺詔開始,無論是胡亥還是李斯,都只不過是被他利用的工具。
胡亥,是趙高獲取權(quán)力的代言人。
李斯,是趙高獲取權(quán)力前,能觸及到的最大政治力量。
即便李斯內(nèi)心再抗拒這種不忠之事,但在巨大的現(xiàn)實利益面前,也沒得選擇了。
二、
趙高也明白,這只不過是一樁利益交換,大家各取所需。
自己可以取得李斯一時的支持,但絕對沒辦法讓李斯永遠支持自己。
甚至,今后李斯將會是自己獲取權(quán)力最大的障礙。
所以在胡亥即位后,趙高開始離間李斯和胡亥的關(guān)系,并趁機陷害李斯。
陳勝吳廣起義時,李斯的長子李由鎮(zhèn)守著滎陽,卻沒有阻擋住起義軍西進的腳步。
于是,趙高抓住這一點,誣陷李由是陳勝的同鄉(xiāng),因此不肯積極鎮(zhèn)壓,而李斯身為丞相,卻心懷不軌,想自立為王。
最終,胡亥在趙高的蒙蔽下,將李斯關(guān)進了監(jiān)獄,并且讓趙高審理此案。
這正中趙高下懷,他指使獄卒對李斯嚴刑拷打,讓李斯承認自己謀反。
李斯位居三公,且年事已高,哪能承受得住這種酷刑,逼不得已承認了謀反之罪。
雖然李斯被迫認罪,但仍覺得還有一線生機。
因為自己本就沒有謀反之心,且對大秦勞苦功高。
當年秦始皇下逐客令時,要治罪六國客卿時,自己就曾依靠一篇《諫逐客書》力挽狂瀾。
如果將自己的冤情告訴胡亥,也許能得到赦免。
可是,趙高把持朝政,耳目眾多,李斯的伸冤書根本沒送到胡亥面前,而是被趙高扣下了。
“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
最終,李斯因謀反被判腰斬,株連三族。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夷三族。”
而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這條法律,正是由李斯制定的。
臨刑前,李斯對兒子說:”我多想和你牽著黃犬,回老家上蔡的東門去打獵啊,可是再也沒機會了。”
一代治國安邦之名相,落得如此下場。
后世文人墨客,無不為之唏噓。
唐代詩人李白在《襄陽歌》中寫到:
“咸陽市中嘆黃犬,何如月下傾金罍。”
結(jié)語
李斯辭別荀卿,西赴秦國時,初心是為了建立一番功業(yè),實現(xiàn)自己心中的抱負。
卻在沙丘之變時,因權(quán)力熏心被趙高利用,廢長立幼。
最終又因手握大權(quán),成為趙高的眼中釘,被其構(gòu)陷而死。
留下一生功過為后世評說,實在是讓人嗟嘆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