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沈從文(沈從文和范曾的恩怨糾葛)

范曾與沈從文兩位先生之間的恩怨,流傳最廣泛的無外乎:當年,沈從文幫忙將范曾調進歷史博物館,范曾不但沒有感恩,反而在文革中做出幾件讓沈從文非常傷心的事情。其一,范曾曾寫過大字報列舉沈從文犯有幾百條嚴重錯誤。其二,范曾在創(chuàng)作屈原的畫像(又有人講是法家商鞅畫像,還有人講是創(chuàng)作諸葛亮畫像。這三種說法分別見《午門城下的沈從文》第34、35頁《沈從文晚年口述》第196、197頁),沈從文指出所畫人物的服飾有錯誤(商鞅是“竟帶一把亮亮的刀別在腰帶間上殿議事”,諸葛亮是所畫的綸巾不對),范曾不但不接受,反而語氣嚴厲地指責沈從文,釀成沈先生終生的痛。即使到了上個世紀末年,報刊上仍不時發(fā)表相關方面文章,將范曾先生描繪成“中山狼”。

沈從文先生有一句非常精彩的話,他說:“自認為熟悉我的,必然是極不理解我的?!蔽也恢切懳恼录m纏在過去的人,是否真正理解沈先生以及這句話,但我祈愿他們千萬別是那種“自以為熟悉的”人。過去,我也自詡理解沈從文先生,曾多次在朋友聚會中,為先生在共和國成立之初被剝奪寫作的自由和權利而抱不平。也想當然地為沈先生的過去時設計苦難心情。最近,在黃永玉先生的著作《比我老的老頭》(第82頁)中,我看到沈從文先生寫給黃永玉的信中有這樣兩段話:其一,在傅作義的部隊被解放軍團團圍住時,沈從文先生在信中寫到:“……根據過往的恩怨,我準備含笑上絞架……”其二,在另一封信中,這樣寫到:“……我當重新思考和整頓個人不足惜之足跡,以謀嶄新出路。我現(xiàn)在歷史博物館工作,每日上千種文物過手,每日用毛筆寫數(shù)百標簽說明,亦算為人民小作貢獻……我得想像不到之好工作條件,甚歡慰,只望自己體力能支持,不忽然倒下,則尚有數(shù)萬數(shù)十萬種文物可以過目過手……”我以為,在這兩封信中,一層意思是面對即將建立的新中國,因自己的過去時,沈先生對以后的歲月沒有信心;另一層意思是,非常滿意和感激新政府為他安排的工作,況且,在以后的實際工作中他的確是積極地應對,做了好多的實際工作,尤其是在中國服飾史的發(fā)展上作出了卓越的貢獻。筆者認為,沈從文先生為中國服飾史的貢獻可以與其在文學上的貢獻媲美,甚或高于文學貢獻。信是寫給自己的表侄的,我相信這是先生真實的思想。這兩封信,使我明白了自己過去的無知、幼稚。別人如何理解,就不得而知了。另外,在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美國圣若望大學的講演中,沈從文也曾說過:“我們中國有句俗語:‘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谥袊甑膭×易儎忧闆r下,我許多很好很有成就的舊同行、老同事,都因為來不及適應這個環(huán)境中的新變化成了古人。我現(xiàn)在居然能在這里很快樂地和各位談談這些事情,證明我在適應環(huán)境上至少做了一個健康的選擇,并不是消極地隱退?!边@段話再一次說明,沈先生在當年是積極、熱情地面對新的工作的。

啰嗦了這么多,其實是為了這幅《憂思難忘說沈老》。

1999年,文壇上的是非不斷,范曾也困擾其中,自然是因了與沈從文之間的恩怨。當時我是搞報紙編輯工作的,便請周明先生幫忙約請有關人士撰寫這方面的文章。在六月的中下旬,《陜西日報》周末版“文化景觀”專欄分四次連載了北京作者范世民撰寫的《我說范曾和沈從文》,對范、沈之間的事情發(fā)表意見。語言是平和的,在對事實的出入進行理論時,也是持一種公允態(tài)度,不急不躁。這篇文章發(fā)表后,在讀者中引起很大反響。有一位讀者打來電話,認為事情既然到了這一步,范曾應該站出來發(fā)表意見。這個電話給了我啟示,我再一次通過周明先生與范曾取得聯(lián)系,約請采訪他。范先生說自己手頭正好有一篇相關文章,愿意在陜西媒體發(fā)表。隨后他即寄來了《憂思難忘說沈老》。這篇文章可以說是范曾先生的動情之作,敘述了自己與沈從文先生的交往過程以及對沈先生的懷念之情,在感情的起伏中娓娓道來。我相信這些敘述是真實的,因為經歷過腥風血雨的人,已經無法再承受那些苦難歲月的折磨了。

關于沈從文先生,無須贅言;而范曾先生,這里,引一段在網上見到的南開大學葉嘉瑩寫的文字:“不過,盛名之下,往往不免有生命之累。范曾先生既有才人的狂放不羈之傲骨,又有詩人的任率縱情之性格,故其所言所行亦時或不為世人所諒,而認為其有不經之處?!?/p>

我想,范曾的“狂放不羈”和“所言所行”也許傷害過一些人物,便生成了“中山狼”的因果。

憂思難忘,每個人都曾有過一些不同尋常的經歷。我想,既然我們能夠寬容那個時代,為什么不能寬容那個時代里作為個體的你我呢?在某種意義上,寬容別人也等同于寬容自己。

沈從文和范曾的恩怨糾葛

那個年代,一個人給另一個人寫大字報稀松平常,哪怕是家人、朋友、師生之間。但時過境遷后,到了“清算”的時候,曾經受過沈從文恩惠的范曾自然而然地被扣上了“恩將仇報”的小人帽子。他倆之間的恩怨糾葛被不斷演繹,成為忘恩負義的經典范本。

無論何種政治運動,沈從文肯定不是那個上躥下跳、狠揭猛批其他知識分子最活躍的一個人。在經歷了多次大批判的風吹雨打之后,他早就變得謹小慎微、噤若寒蟬,時時處于自我反省自我約束的狀態(tài)中。他寫信給大哥:“我們不會是右派,可是做人、對事、行為、看法,都還得改的好一些,才不至于出毛病?!钡谟行┤搜劾铮⒎菨嵃兹缬?、毫無瑕疵—蕭乾說沈從文在反右運動中揭發(fā)過他;范曾借他人之口說沈從文“對艾青先生批判且用詞甚烈”(范曾《憂思難忘說沈老》)。

范曾此說似乎沒有旁證,但他在“文革”中對沈從文的揭批卻有公論,他自己也坦然承認過:沈從文“作為‘反動權威’被揪出之后,我也曾給他寫過大字報”(范曾《范曾自述》)。那個年代,一個人給另一個人寫大字報稀松平常,哪怕是家人、朋友、師生之間。但時過境遷后,到了“清算”的時候,曾經受過沈從文恩惠的范曾自然而然地被扣上了“恩將仇報”的小人帽子。他倆之間的恩怨糾葛被不斷演繹,成為忘恩負義的經典范本。

流傳甚廣的說法是:范曾是揭發(fā)沈從文最多的一個人;他的揭批沈從文的大字報,最惡毒的幾句話是“(沈從文)頭上長膿包,爛透了。寫黃色小說,開黃色舞會”;沈從文以八個字作為大字報的觀后感,“十分痛苦,巨大震動”;范曾1962年得以調進歷史博物館,參與沈從文編著的《中國古代服飾研究》的插圖工作,得益于沈從文的幫助;為工作事,范曾“天天給沈從文寫信”,甚至有一次“夢見沈先生生病,連夜從天津趕來”;范曾畫了一個屈原像,沈從文“善意地指出一些服飾上的錯誤”,范曾“指著沈先生說,‘你那套過時了,收起你那套。我這是中央批準的,你靠邊吧’?!鄙驈奈囊虼恕皻獾醚劬t紅的”,并說“一輩子沒講過別人的壞話,我今天不講,會憋死的”(陳徒手《午門城下的沈從文》)。

范曾沒有否認他為工作事給沈從文寫過一封信,也承認他自中央美院畢業(yè)后能夠進入歷史博物館工作沈從文出力最多,他還直言為曾給沈從文寫過一張大字報而“懊悔”。他不能認同的是“天天寫信”“從天津趕來”、“揭發(fā)最多”的指責,也不承認他揭發(fā)過沈從文容納丁玲、蕭乾、黃苗子在家跳黃色舞:“丁玲與沈從文交惡,這是沈先生親自告訴過我們的,她怎么又會去和沈從文跳黃色舞?蕭乾與沈從文相識,我根本不知道。”至于“畫屈原像”的事,范曾的辯解是:“他們(指的是《午門城下的沈從文》作者陳徒手,以及為他提供此資料的黃能馥、陳娟娟夫婦—引者注)不太清楚我和沈從文的實際地位,當時雖都是受欺侮、被損傷者,但憑著我們兩人的學養(yǎng)是不太容易演出魯迅小說中的小D和阿Q動手的情景的?!保ǚ对稇n思難忘說沈老》)

有人以“歷史博物館舊同事”的身份否認范曾寫過“沈從文頭上長膿包??”那篇大字報,更斷言,范曾給沈從文寫大字報,只有一張,因此“不是‘最多’,而是‘最少’,并且不是‘揭發(fā)’,只是‘表態(tài)’”;至于“天天寫信”“天津趕來”等,乃子虛烏有,而“畫屈原事”更是“偽紀實”。相反,“范曾是很關心沈從文的,他把他看作工作上最有力量的支持者,學業(yè)上最可效法的好榜樣。他對他的情感是真摯的,也是怛惻的?!保ǚ妒烂瘛段抑赖姆对蜕驈奈摹罚?/p>

胡適說過一句話,“實在是一個很服從的女孩子,他百依百順地由我們替他涂抹起來,裝扮起來”,后人以訛傳訛、人云亦云地將它演變成更通俗的“歷史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管胡適的真實意思如何,不論演繹是否符合胡適的真實意思,歷史總是無辜地被人按照各自的需要“涂抹”和“裝扮”。對于范曾的指控是一種“涂抹”,而為他辯解何嘗不是一種“裝扮”?

1969年12月,沈從文下放湖北咸寧“五七干校”, 先期下放的張兆和,趕到沈從文借宿的452高地看望。

不用說,為范曾辯解的,有范曾自述作為依據;站在沈從文一邊底氣十足地指責批判范曾的,除了“知情者說”以外,沈從文的文字—寫于1966年7月的《一張大字報稿》、寫于1969年11月的《致張兆和信》、寫于1975年2月的《致一畫家信》、寫于1977年4月的《致汪曾祺信》—是被作為特別重要證據來使用的。

范曾“揭發(fā)最多”“約丁玲等在家中聚會”的說法顯然來源于《一張大字報稿》:“揭發(fā)我最多的是范曾”,“說是丁玲、蕭乾、黃苗子等,是我家中經常座上客,來即奏爵士音樂,儼然是一個小型裴多菲俱樂部”。不僅如此,沈從文更將“揭發(fā)最多”具體化到了“幾百條”:“十大罪狀已夠致人于死地,范曾一下子竟寫了幾百條?!?/p>

對于“幾百條”的指控,范曾的辯解是:以五百條算,“說清楚一條罪狀以五十字計,已是春秋左傳筆法,那是至少幾萬言的大塊文章,傾歷史博物館走廊、過道、院中的所有墻面亦無法容納如此宏偉的大字報?!保ǚ对稇n思難忘說沈老》)顯然那時,范曾沒有看到過沈從文1969年11月寫給張兆和的信。在這封信里,所謂“幾百條”是“二百幾十條”,分布在“十二大張紙”(意即“十二張大字報”)中。這二百幾十條的“罪狀”,“無中生有”、“無一條成立”,但在當時“都能致人死地”。

在沈從文于《致一畫家信》的描述中,他是就范曾所繪商鞅像(而不是屈原像)引致范曾不悅的。他認為商鞅不應該佩刀而應該佩劍。一定是因為不滿范曾“不虛心”的態(tài)度,他舊事重提:“文化大革命時,由于你只圖自保,不負責任的胡說,損害我一家人到什么程度?!彼麤]有直言范曾是否說過“你過時了……”的話,他只說:“照你昨天意思,以為我‘垮了’,在館中已無任何說話權?!倍敃r更具體的情景出現(xiàn)在兩年后他寫給汪曾祺的一封信里:

“有一回,畫法家商鞅的形象,竟帶一把亮亮的刀,別在腰帶間上殿議事。善意告他‘不成,秦代不會有這種刀,更不會用這種裝扮上朝議政事’。這位大畫家真是‘惱羞成怒’,竟指著我額部說:‘你過了時,早沒有發(fā)言權了,這事我負責!’”

在范曾的筆下,盡管不適時機地出現(xiàn)過“沈從文對艾青先生批判且用詞甚烈”這樣仍然帶有“揭發(fā)”意味的語句,也有巧妙地借助陳述事實,卻透露出沈從文得以在歷史博物館當上研究員,且連任政協(xié)委員,都與鄭振鐸提攜有關的聰明,但沈從文的形象大多高大正面:“充滿著對事業(yè)的執(zhí)著追求”,“異常勤奮,臉上永遠掛著誠懇的微笑”,“不計個人與郭(沫若)老的宿怨”,他的小說“峨然自在,將會千秋留芳”。他更說:“我在沈先生身上所學到的東西,是遠遠超出知識的范疇的?!保ǚ对稇n思難忘說沈老》)

在沈從文的筆下,范曾“小人”形象則十分清晰:“損人利己”(沈從文《一張大字報稿》)“為人陰險”(沈從文《致張兆和信》)“不懂得什么叫‘集體’”“業(yè)務上常識不夠認真學”“善忘,容易自滿”“太只知有己,驕傲到了驚人地步”(沈從文《致一畫家信》);沈從文認為范曾到博物館十年,“還學不到百分之一,離及格還早”;沈從文對范曾“大畫家”的名頭和“名人”身份很不屑,認為范曾只是“在一種‘巧著’中成了‘名人’”,不過是一“中山狼”(沈從文《致汪曾祺信》)。兩封“信”,沈從文兩次提及自己早年為范曾的工作出力的事,明確說范曾是經他“負責介紹推薦”才進入博物館的。這么強調的目的很明顯是想說明他有恩于范曾,而范曾卻忘恩負義。

顯然不能僅就兩人的文字簡單地理解為一個大度平和,一個小氣激憤,無論是看似謙和,還是貌似計較,都與他們落筆時的年代、環(huán)境、心態(tài)、目的相匹配。時過境遷,如果又旗幟鮮明地站在沈從文的角度,將范曾所言認定為“虛偽”是自然的。盡管范曾公開為當時的“揭發(fā)”行為懺悔,但他還是沒有忍住在懺悔之余加以辯解:“中國知識分子曾經普遍受到‘左’的路線的沖擊,其間發(fā)生的一切,原因非止一端,然而大家同樣概莫能外地在層出不窮的運動中顛簸,必須要你表態(tài)、排隊、堅定立場、表示忠誠等。”他在承認自己是其中一員時,也將沈從文列為其中:“這其中包括我,也包括沈從文先生。”(范曾《我與沈從文的恩恩怨怨》)

如果把范曾寫沈從文的大字報認定是一種“排隊”的話,那么,沈從文就范曾的大字報而寫“一張大字報稿”則是一種“表態(tài)”—自辯中所表現(xiàn)出來的對于群眾批評的抵觸和不接受。該文,他針對的固然以范曾為主,也旁及了其他人:“諸同志好意來幫助我思想改造……寫了幾十張大字報,列舉了幾百條嚴重錯誤”“說得對的……有不對的……”“對館中的事情,領導上面的矛盾問題,我歷來是不大明白的”。

顯然,范曾的“排隊”與沈從文的“表態(tài)”性質不盡相同。在當時的情勢下,前者是順勢而為,后者則是逆勢而動。既然如此,沈從文沒有讓自己在一時激憤之下所寫的大字報稿公之于眾乃明智之舉。他既有熱血男兒在受到侮辱和損害時的反擊沖動,也有一般知識分子所具有的過慮和謹慎,更有政治語境下的自覺適應。面臨各種政治運動,他向來以沉默應對,以大字報對付大字報的以牙還牙方式,不是他熱衷和擅長的。更何況,他未必不清楚“反擊”意味著什么,將會給他帶來什么。

不單是《一張大字報稿》,沈從文生前未曾公開過(它最早公開是在1992年,被岳麓書社編入《沈從文別集·顧問官》),《致一畫家信》也似乎只是一封未曾付郵的信(《沈從文全集》二十四卷編選時的注解是“據廢郵殘稿編入”)。它們的最終公開,既讓后人了解了沈從文與范曾的恩怨糾葛始末,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人性的復雜和多面性。

這復雜和多面性包含了被政治利益綁架之后的師生反目為仇、范曾不顧師恩的揭發(fā)和批判、沈從文總是強調自己有恩于他人的計較而不夠大度。從積極的方面說,這些文字固然承擔起了還原歷史真相的責任,但反過來說,又不乏“揭露”“清算”“報復”的意味。歷史經驗證明,災難過后,人們往往缺少自我反省,也把“反思”片面地歸于披露人性的惡。單純地糾纏“過去的事情”,哪怕它真實存在,也不足以對未來避免此類事情的發(fā)生起到警示作用。